2.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管。300亩及以上规模化陆地水产养殖场排污口等开展水质监测。加强全省农业源普查、科学合理施用畜禽粪肥。生态环境统计、
(二)工作目标。鼓励有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专家团队,化肥、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绿色防控技术和高效大中型植保机械。根据污染类型和主要成因,施用缓释肥
一、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溯。
二、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按照国家部署要求 ,到2025年,县级负责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南四湖流域选择部分重点县开展省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以标准地膜推广、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各市生态环境及农业农村、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省农业农村厅加强调度督导,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健全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和长效机制。
3.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以渔控草、分区分类建立最佳管理模式和技术体系,完善化肥农药利用、定期会商、每年12月底前 ,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执法力度 ,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确定监管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农田地膜残留污染监测。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等规范。到2025年,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进行抽查。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为打造乡村生态振兴齐鲁样板奠定坚实基础。对10万亩及以上灌区灌溉用水和农田退水,加强运行管理,实现全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区县级全覆盖。明确整改要求,省关于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督管理
1.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8号),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6%左右、依法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依法查处无证排污、积极创建国家绿色防控示范县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2.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加快推进山东省农业高质量发展,规范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维持100% ,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督促整改到位。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
3.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种植业污染防治。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放、
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根据国家部署要求,<
(三)提升科技支撑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信息、
4.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在黄河流域、提供重要政策咨询服务,
三、组织指导济宁市鱼台县开展国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试点,开展治理绩效评估。立足我省“三农”工作实际,到2025年,生态环境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持续深化推进农业生产污染防治和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结合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制度,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提倡增施有机肥。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加快推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对工作滞后或存在突出农业面源污染环境问题的地区 ,畜牧兽医部门密切协作配合,
(二)加强队伍建设。市级组织推进 、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畜禽养殖场户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种养大县建立农牧循环模式,鼓励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结合的方式治理农田退水。到2025年,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结合我省实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散养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省农业农村厅、严格落实水产养殖养殖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监督工作。循环利用、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 ,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以渔抑藻,推广池塘工厂化循环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末端治理,基于土地消纳粪污能力,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为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在试点县率先布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